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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向一群人資主管詢問:「甚麼是職能(Competency)?」認為自己知道的,不到三分之一,能真正確實說出答案的,不到五分之一;由此可見企業對職能概念的匱乏。職能,最簡單直接的解釋就是:「完成一件工作所需要具備的關鍵能力。」例如:一個程式設計師,必須具備分析、編程、細心、邏輯的能力,不管是知識、技能,行為與態度,都算是職能的一種。再進一步,可引申為:「在一件工作上能有傑出表現的關鍵競爭能力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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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吉米幾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